备战“双十一”别让“字体侵权”成为吸金的绊脚石

2021-10-12 17:22   来源: 深圳导报    阅读次数:4930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包括:在第八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法律责任中增加“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关部门可以限制其开展相关网络经营活动,直至吊销网络经营相关许可证。”决定的出台,为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规范电商企业合法合规运营,保障创新市场活力提供重要保障。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大战即将拉开序幕,在各路企业摩拳擦掌全力备战的同时,为保障协会电商企业的知识产权权益,同时在“双十一”活动中取得好业绩。深圳市时尚文化创意协会(以下简称SFCA)知识产权保护站,于9月24日下午在L+新时尚未来创想实验中心举办讲座。现场深圳市专利协会副会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家孙建岐以《电商店铺中的字体侵权预警及应对》为主题展开培训。为电商企业解决字体侵权的难题,为企业知识产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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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岐授课中


       孙建岐说:某淘宝店主因字体侵权被索赔,起因是由于店铺违规使用了汉仪字体而被汉仪字库开发公司状告,相较于其他作品或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字体侵权问题看似“不值一提”,但由于字体使用的普遍性等原因,成为了各个行业的公司甚至个人都有可能遇见的难题。

孙建岐强调说:近年来,随着权利意识的提高,字体权利人“公函警告”“律师函警告”的现象越来越常见,甚至有不少字库公司成立了追责团队,专门打击未经授权使用字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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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岐罗列出日常字体侵权陷阱,比如微软雅黑、方正字库、汉仪字库、造字工坊等,提醒企业在使用这些字体对外宣传或商业使用时需要留意是否侵权,提倡尽可能使用免费字体,如阿里巴巴普惠体、方正免费字体、王汉宗自由字形等,也可在使用前检查下所安装的字体是否可商业使用以及是否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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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孙建岐提醒大家面对侵权律师函的时候,可以先判断是否达到了“具备较高的独特审美”的要求。如果没有,则一般构成侵权的风险不大。考虑到法院对单字是否构成作品尚有争议,从最大限度避免风险的角度,可以购买正版字库或取得授权后再使用;如需要使用文字字形较已有字形区别较大、具有一定美感,达到了一定的创作高度的字体,建议购买正版字库,并且明确授权使用范围。如果未明确的,建议与版权方联络并对授权范围进行明确约定;正版office中的字体并不均为免费字体,除宋体、黑体等公知领域字体,使用前最好在版权声明中查看确认;在线上线下使用过程中,如涉及将字库整体嵌入产品等使用字库整体的行为,需要向版权方购买字库,避免从网上下载字库后使用的行为。字体侵权纠纷可大可小,在日常的经营行为中,企业要谨慎使用字体,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尤其是商标、产品装潢等方面的使用,要更加注意字体的独创性和授权问题,否则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的影响也相对更大。
       当下,在知识产权意识逐步提高的社会背景下,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是应有之义。深圳市时尚文化创意协会与知识产权专家注意到,个别公司事先不明确注明收费并公布收费标准、事后打着版权保护的幌子做起生意,甚至“强买强卖”的行为,也引起了许多企业的不满。如此看来,字体版权的规范发展,要以各方的利益平衡为目标,既要达到促进字体使用者与字库开发者实现交易的目标,又要避免给字体使用者造成不合理的负担。


责任编辑:c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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