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2021-03-10 15:30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028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0年,德州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提高49.5%,居全省首位;国家地表水控制评价断面优良水体比例比2015年提高25.0%,超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任务;污染土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为打好清水战役,德州市加强了“点源+支流入河+河段”的全流域巡查监管。2020年,实施生态修复、雨污分流等40项重点工程,29个项目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工程储备,核定总投资24.18亿元。乐陵市、青云县实现了雨污分流全覆盖,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建成人工湿地23个,面积约1.04万亩,日净化水量120万吨。4844个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验收,占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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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净土保卫战方面,德州市完成了238家重点工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和风险排查,对31家重点企业进行了详查。建立和更新71个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全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为26.7万吨/年,建设能力可满足目前处置需求。5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基本建成,齐河、乐陵已点火投运。


“十三五”期间,德州市各职能部门、县市党委、政府不断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完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加大池污染治理力度,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2017年,德州市成为全省首个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19年,市生态环保委员会将进行调整和加强,建立书记、市长“双主任”、专业委员会主任14人、“专兼职”办公室主任等“2+14+2”的市领导体制。与市政结构模式相比,13个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全面巩固大生态、大环保格局。


德州市生态委办公室作为一个中心机构,采取“专职行政管理+兼职规划指导”的双主任模式,由德州市政府办公室一名副处级干部和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共同主持。下设综合协调、专委会调度、监督执行三个部门。他们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指导调度、督查等工作,及时掌握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落实污染防治任务,每月量化考核工作清单,对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检查、信访等案件实施跟踪监督。


德州市继续加强市领导、主管部门牵头督办、县市负责落实、生态委办公室督办注销登记号等督办制度,确保问题及时发现,科学应对问题,有效解决问题。


加强监测监督执法,探索执法新模式


德州市始终坚持科学治污、严密监控、严格执法,全面提高污染治理水平,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监测数据是科学、准确控制污染的基础。德州市建成了空气质量监测超级站、颗粒物源分析实验室和预警预报平台。建成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55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30个,安排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101个,实现乡镇、街道监测网络全覆盖。建立移动污染防治中心,安装10套遥感监测设备,实现汽车尾气监测自动化。启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综合立体监管体系,确保精准治理、闭环高效。


德州市积极探索监督执法新模式,树立全员执法、全覆盖、全过程监督的新理念,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为基本手段,以重点地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问题为执法重点,坚持依法依法办事形成点对面结合、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执法态势。建立保障责任制,在市领导下,帮扶重点地区,加强主动服务和精准引导,提高污染治理科学化水平。深化“一线工作法”,确保在一线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研究方法、解决矛盾,做到强执法、暖帮扶。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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