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快递寻求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自愿转换为双重主要上市

2022-11-18 09:00   来源: 深圳导报    阅读次数:4203

  中国行业领先且快速成长的快递公司中通快递(开曼)有限公司(纽交所代码:ZTO 及香港联交所代号:2057)(“中通快递”或“本公司”)今日宣布,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批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指引信HKEX-GL112-22 寻求于香港联交所主板自愿转换为双重主要上市(“主要转换事项”)的动议。董事会亦授权公司高级管理层进行相关筹备工作及进行必要手续以完成主要转换事项。主要转换事项后,本公司将成为于香港联交所主板及纽约证券交易所双重上市的公司,其A类普通股及美国存托股将继续分别于两个证券交易所内买卖(视情况而定),且仍可互相转换。

  主要转换事项受限于(其中包括)市场状况、董事会进一步批准以及取得必要监管批文且须待上述条件达成后方告作实。本公司将适时按照适用法律法规作出进一步公告以就主要转换事项披露任何重大最新消息及进展情况。本公告仅供参考,概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的任何邀请或要约,或构成其中一部分。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关于中通

  中通快递(开曼)有限公司(纽交所代码:ZTO 及香港联交所代号:2057)(“中通”或“本公司”)是中国行业领先且快速成长的快递公司。中通通过其在中国广泛且可靠的全国性覆盖网络提供快递服务以及其他增值物流服务。

  中通运营高度可扩展的网络合作伙伴模式,本公司认为,该模式最适于支持中国电子商务的高速增长。本公司利用其网络合作伙伴提供揽件和末端派送服务,同时在快递服务价值链内提供关键的干线运输服务和分拣网络。

  有关更多资料,请访问http://zto.investorroom.com.

  安全港声明

  本新闻稿载有根据1995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的“安全港”条文可能构成“前瞻性”声明的陈述。该等陈述乃根据1995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中的“安全港”条文作出。中通亦可能在向美国证交会提交的本公司定期报告、向股东提交的中期及年度报告、于香港联交所(“香港联交所”)主板网站上发布的公告、通函或其他刊物、新闻稿和其他书面材料以及其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向第三方作出的口头陈述作出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可从所用词汇如“将”、“预期”、“预计”、“未来”、“拟”、“计划”、“相信”、“有信心”、“估计”、“可能”或类似陈述加以识别。前瞻性陈述涉及固有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若干重要因素可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声明中包含的结果有重大差异。潜在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包括关于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事宜、其对阿里巴巴生态系统的重大依赖、与其网络合作伙伴及其雇员及人员相关的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及市场份额造成不利影响的激烈竞争、本公司分拣中心或其网络合作伙伴运营的网点或其技术系统遭受任何服务中断)可能会造成本公司实际业绩与当前预期相左。有关此等及其他风险的进一步资料载于中通20-F表格年度报告及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及香港联交所提交的其他文件。本新闻稿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截至本新闻稿日期的最新资料,除适用法律要求外,中通不承担更新该等信息的义务。

  投资者及媒体咨询请联系:

  中通快递(开曼)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

  电邮:ir@zto.com

  电话:+86 21 5980 4508


责任编辑:赵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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