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在全国率先实现医保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授权查询和使用

2022-10-27 10:28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4220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为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功能发挥,国家医保局研究制定《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授权查询和使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在保障参保人员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对个人信息合理运用的规范和引导,支持相关社会应用。

为切实做好参保人员依法依规查询、获取、使用个人医保信息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探索推动个人医保信息授权查询和合理应用,国家医保局在全国范围内选取江西省萍乡市等12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

2022年9月29日上午,江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第三方机构授权查询和使用医保个人信息业务正式在萍乡上线,标志着江西省医保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授权查询和使用试点正式落地应用,在全国试点工作中期调度中率先完成系统设计、测试和落地应用。率先探索建立起规范的个人医保信息授权查询和使用的制度机制,完善了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查询管理清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初步建立起全省统一、管理规范、服务高效、安全便捷的个人医保信息授权查询和使用的管理机制,并在不断完善。

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授权查询和使用试点工作是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首个国家级试点。作为全国8个试点省份之一,江西省在试点工作中注重保障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安全,立足解决实际业务场景中个人信息的合法合规使用问题,联合国新健康拓展江西省医保信息化平台综合监管功能,以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方式,通过定制化报告查询方式完成授权方查询服务。在信息化保障的基础上致力深入挖掘医保数据作为经济生产要素的价值,迈出了创新探索医保数据应用效能的重要一步,提升了数字化便民惠民服务能力,为满足广大参保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Linda
分享到:
0
【慎重声明】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深圳导报"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sitemap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和镜像,如有发现追究法律责任 粤ICP备20201384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