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幼儿园延迟放学时间可行吗

2021-04-07 11:00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8243

        这次全国两会,有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把幼儿园、小学的课余时间推迟到下午6点,以便双职工家长可以在下班后接孩子,同时也可以减少课后托管的成本。这条建议,引起了不少家长的共鸣,认为此举将解决长期存在的“三点半难题”。但是,也有不少来自各方的反对声音,认为一旦实行,不仅会加重教师的负担,还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推迟小学、幼儿园的放学是可行的吗?

        这个提议我非常赞同!当我的女儿上小学的时候,她通常会在下午三点多放学,但是我需要“朝九晚五”,不到一点就无法下班。小孩还小,需要接送。早到校,送完孩子不影响上班,但是下午接孩子就成了一个大难题。家中老汉身体欠佳,无法指望,我和父亲只能轮流“翘班”来接她,每次从单位回来都是偷偷溜,生怕领导看见不高兴。假如学校可以推迟到下午6点左右放学,那就真的解决了我家的大问题了。

        孩子现在上小学三年级了,写作业很费力,特别是每天下午3点多放学回家,家里人总要看着他做作业,一天没盯紧,就得写到半夜,第二天就起不来了,白天上课效率更低。于是,他早放学回家,我什么都做不了,一直催促着他“快写作业”,“快写作业”,太闹心了。随后又报了学校的托管班,每天有老师看着写作业,回家时作业基本上可以全部完成,省了不少心。有时,老师也会利用这段时间主动帮助生病不能上课的同学,我觉得特别好。

        目前许多学校开展了课后330活动,它涉及体育、美术、科技等多个领域,内容十分丰富。我给孩子报了学校跳绳班,一分钱不花,可以在体育老师的带领下锻炼一个半小时,多好!如果学校不开课外班,我肯定也会给孩子找一个社会托管班或培训班,总得给孩子找点事做,不能白浪费时间。如果这样的话,当然要花钱很多,还得担心安全问题。

        幼稚园,小学的课余时间和家长的课余时间脱节,形成了一个尴尬的时段,许多家长无奈只能在学校周边找托管班。若将课余时间推迟到下午6时,有利于形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直接衔接。与此同时,我也希望学校能开设课后辅导课,即使收取一些费用,我也愿意掏,老师的付出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此外,我认为对于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在晚高峰时间即使学校推迟到下午6点放学,很多家长也不一定能准点来接孩子。因此,我希望学校能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出可供家长选择的“课后套餐”,包括自习、兴趣班、晚餐等。

        我个人对“将幼儿园、小学放学时间推迟到下午6点”的建议表示反对。由于幼稚园和小学的孩子在早上六七点钟离开家,如果下午六点才放学,不算上下学所花费的时间,回家也已经很晚了,然后还要吃东西,做作业。为了确保孩子睡眠,可以在第二天上课时有充足的精力听讲,也不能让孩子睡得太晚。这样,孩子的兴趣、特长就没有时间去发展,不利于个性化发展。假设统一推迟放学,那么怎样兼顾这部分孩子和父母的个性化需求呢?

        如今提倡“家共育”“家校共育”,可我每天早上7:15出门送孩子,下午6:45回家,可谓早出晚归,没有一天陪孩子迎接日出或欣赏日出。掐指一算,这一天亲子时光实在太少了,连和孩子们亲昵、聊天都没有,哪里有时间“共育”?因此,我觉得没有必要推迟放学,相反,我希望能有更多的亲子时间,见证孩子的点滴成长,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提高人生幸福指数。

        推迟幼儿园、小学的放学时间对教师来说是一种沉重的负担。一般情况下,教师每天早上7点多到学校,7点半就要正式上班了。早起学习,上课,批改作业,看操,出试卷,备课,教书,处理学生问题等等各种事情,琐碎而又繁杂。教师中午也没有休息时间,每天几乎都是忙得不可开交,工作时间和强度很大,一天下来很累。假如再拖到下午6点放学,一天的工作时间就要超过10个小时,教师的身体怎么吃得下去?并且许多老师家住的都比较远,路程很艰辛。在校女教师多,她们的家庭负担也都很重,她们接孩子、照顾老人,谁也不能落下。假如放学时间再晚,教师们恐怕难以承受。

        目前幼儿园一般是下午5点放学,孩子们几乎都在5点半左右被接走,之后老师将会收拾教室,估计6点多就可以下班。有时,接孩子的家长会因路上堵车、忘记做饭的时间等各种情况而迟到,老师会把孩子带到班上多玩一会儿,直到家长接孩子,无形中延长了工作时间。假如再推迟一小时放学,老师们要到7点以后才下班,久而久之,恐怕很难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教孩子。因此,这个问题需要把握好“度”,既要考虑父母的需求,又要考虑教师的身心健康,有失偏颇,不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幼儿园、小学将放学时间推迟到下午6点的建议,初衷是好的,这样既方便了双职工接孩子下班,又减少了课外托管的成本。实际上,有些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也曾试图将学校、幼儿园的工作时间延长到下午5点半或6点,甚至更晚,但是由于没有跟上加班的进度,园长、校长和教师们怨声载道。在我看来,学校、幼儿园都有自己具体的法律责任和道德含义,不可忽视,放慢速度。关于推迟放学时间的建议是否可行,有很多因素需要考虑。


        第一,要树立儿童观,站在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角度去判断,倾听儿童的声音。缺乏对孩子的立场是当前许多教育问题的根源。家庭与父母的养育,亲情在儿童早期发育阶段的价值是不可替代的。幼小儿童处于社会化发展的初期,教育适应能力较弱,成长中的家庭属性较强,对家庭和父母的亲情需求较大,养育依赖较大。她们身体和心理的发展仍然很幼稚,尽早返回家庭是她们的内在需要。尽管到幼儿园、学校接受早期教育、义务教育是必要且有意义的,但应严格限制教育疏离和情感疏离的限度。从儿童的角度来看,随意延长幼儿园、小学的工作时间,让孩子们在教育机构里呆的时间超过10个小时,是一种成人化的错误操作,是一种责任的转嫁,更是对儿童合法权益的损害。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责任。政府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因此,父母因工作原因放弃或转嫁其对子女的管理职责,是不能成立的。

        二要树立教师立场,认真听取园长、校长、教师的合理意见;尊重教师,保护教师,才能实现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是教师价值判断的重要准则。当前,学校、幼儿园的入学、放学时间,都有政府批准的稳定规定,经过长期教育实践的检验,如改变这种教育规定和规定制度,就不可能不听老师的意见。教书育人是一项十分复杂、繁重而艰苦的工作,许多教师早出晚归,除了完成学校、幼儿园的日常工作,还要备课,批改作业,回答家长和孩子的提问,还要家访。并且,他们有自己的家庭和合理的生活、健康需要。任意延长教师的劳动时间,加重教师的工作负担,不仅不道德,而且会损害儿童的健康成长。一位不能正常休息,不能正常履行家庭义务和责任的教师,如何能安心工作?教育工作者若不能理性地尊重、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反而放慢教师的教学进度,加重教师的负担,这是失职渎职,必将损害儿童的长远利益。

        三是要树立正确的社会立场,全社会必须共同承担育人责任,学校、幼儿园不能包打天下。要把教育办好,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都有责任。育人之道在于和谐,在于学校、家庭、社会的协同配合,各负其责,共画育人的圆圈。把自己的教育责任交给学校、幼儿园,给父母布置家庭作业,这是不对的;把自己的监护责任交给父母。

        

责任编辑:iiih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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